质量管理的成功离不开组织最高管理者对质量管理的重视和正确领导,换句话说,组织的最高管理者也应该清楚的认识到,监理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是其重要的职责,也是其胜任最高管理者的承诺。本文就来简单的介绍下质量管理职责之管理承诺。
1、GB/T19001标准中“最高管理者”的定义是:“在最高层指挥和控制组织的一个人或一组人”。由此,最高管理者不仅限于组织最高权限的一位领导,可以是组织最高领导层的若干领导。管理职责可以大家共同承担,关键是职责要清楚,分工要明确。
2、5.1条款列出了证实最高管理者的管理承诺所必须的五项活动或措施,明确了最高管理者要对这些措施负责,并且强调了有效领导的必要性。要特别强调的是,采用质量管理体系是组织的一项战略性决策,涉及组织中与体系所覆盖产品相关的各个部门、所有过程,是一项关系组织长远发展、关系组织全局的决策,需要组织最高管理层强有力的领导和推动。组织的最高管理者应充分理解,高度重视,真正参与其中,认真履行职责。不能以管理者代表的工作,或者质量管理主管部门的工作来代替最高管理者的责任。
3、在提供证据方面,最高管理者不仅要保证整个组织的员工都要具有相应的质量意识,了解其质量职责,并且还要留着适当的记录以表明最高管理者是怎样履行管理承诺的。各种管理性会议的报告可以作为这样的一种证据。
4、最高管理者有责任向组织内部的全体员工传达满足顾客要求和适用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提高全员的质量意识,创造一个使员工充分参与质量管理体系的各项活动,从而实现组织质量目标的环境。这项要求与5.5.2c)条款和6.2.2d)条款有关联,是标准对于员工质量意识方面在不同管理权限上的要求,是“以顾客为关注焦点”管理原则和法制意识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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